因此,当我们观察到16世纪以来发生的商品经济和雇佣劳动现象时,一方面要看到其对社会、文化的影响,但另一方面也要在一个更为长时段和更具整体性的视野下评估这些变化的意义,特别是要关注在经济、社会与文化变迁的状况下,学术界和思想界如何看待这些变化的现实状况,如何创造新的政治形式和政治秩序来导引和安排这些变化趋势。
然成大业者尤须明多于胆,高祖是也(参看嵇康《明胆论》)。《人物志》、《士纬新书》之列为名家,自不足异也。
汉晋之际,固重形检,而名检行检之名亦常见。前者实为超奇,后者只系常人。依刘邵所信之理推之,则钟王之论为是,而司马朗之说为非也。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则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华不作。(《审举篇》亦言及此)天下人士痛名实之不讲,而形名之义见重,汉魏间名法家言遂见流行。
傅玄曰:圣人至明,不能一检而治百姓。据此,则设位建官亦谓之名理。其后亦流为司马懿辈,专运阴谋,狼顾狗偷,品格更下。
汉晋之际,固重形检,而名检行检之名亦常见。论形容,卫玠少有璧人之目,自为有目者所共赏。世故多巧言乱德,似是而非者。如此则冕旒充目而不惧于欺,黈纩塞耳而无戚于慢,又何为劳一身之聪明以察百姓之情哉?魏明帝至尚书门欲案行文书,尚书令陈矫跪阻曰:此自臣职分,非陛下所宜临也。
卑弱自持为刘邵教人立身之要道。所谓更抽象者,玄远而更不近人事也。
此二书之入名家,当沿晋代目录之旧。名士所究心者为政治人伦。盖皆是与刘邵同类人物也(王广待详)。故显之而无所尚,彰之而无所竞。
故识鉴人伦,不可不留意论难之名实相符(徐幹云:俗士闻辩之名,不知辩之实)。故形质异而才性不同,因才性之不同,而名目亦殊。又自谓采诸众集为刑(形)名二篇,略解指归云云。人君配天,自可进而对于天道加以发挥。
魏初清谈,上接汉代之清议,其性质相差不远。刘作《人物志》,卢作《九州人士论》,同主依名选士,考课核实。
其上疏有曰:百官考课,王政之大较。故夏侯泰初者上接太和中名法之绪,下开正始玄理之风也。
其原理与刘邵所据者同也。此可就《人物志》推论之。邵作有《法论》(《隋志》入法家),又受诏作新律十八篇,著《律略论》。以上共九种二十二卷,与《广弘明集》所载梁阮孝绪《七录》名家类著录者相合(惟卷数二十三当有误字)。陈群立九品,评人高下,各为辈目。毓谓选举可得常士,难识异人。
《人物志》曰:能出于材,材不同量,材能既殊,任政亦异。常士畏教慕善,然后有名,非所当疾也。
《人物志·材理篇》谓辩有理胜,有辞胜。刘邵志人物,而作《材理》之篇,谓建事立义,须理而定,然理多品而人异,定之实难。
均谓人才有常奇之分也。察人者须依其形实以检其名目。
盖天地设位,圣人成能。司马朗以为伊颜之徒,虽非圣人,使得数世相承,太平可致。王符《潜夫论》曰:有号则必称于典,名理者必效于实,则官无废职,位无废人。而魏初乃于论实事时,且绎寻其原理。
其书首曰:大道无形,称器有名。《人物志》中道家之说有二:一为立身之道,一为人君之德。
进入专题: 《人物志》 。仁义,母之所生,非可以为母。
与其说有相似者为郭象,《庄子注》有曰:夫在上者患于不能无为而代人臣之所司,使咎繇不得行其明断,后稷不得施其播殖,则群才失其任,而主上困于役矣。故取士,与其越序,不如顺次。
《抱朴子·名实篇》曰:汉末之世,灵献之时,品藻乖滥,英逸穷滞,饕餮得志,名不准实,贾不本物,以其通者为贤,塞者为愚。而丰亦称能识别人物(《魏志·夏侯玄传》注)。故卢毓刘邵立考课之法而傅嘏上疏有曰:建官均职,清理民物,所以立本也。以名目之所宜,应名分(名位)之所需。
则名分卑尊择人任官,在儒家为教化,而在法家则为主术。现存尹文子非先秦旧籍,或即汉末形名说流行时所伪托之书(兹已不可考)。
其《政论》亦称贤佞难别,是非倒置。(《后汉书·仲长统传》注曰:名实,名家也。
何晏喜玄理,谓其深而能通天下之志。行不美则名不得称,称必实所以然,效其所以成。